“董事长猥亵女童案”周某芬疑为王振华情妇 ,知情人士称其有吸毒史

发布者 | 2019年7月6日

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的情妇周某芬。疑似不止一次为王振华介绍女孩。

周某芬和王振华二人同为常州武进人,相识于20年前。当时,王振华已经从棉纺车间主任投身房地产行业,创办自己的公司,周某芬在当地一工厂当女工。

年轻时候的周某芬很漂亮。与丈夫离婚后,周某芬逐渐发展为王振华的情妇。

周某芬名下至少有两家公司,均和房屋建筑类行业相关,涉及土石方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建材等材料销售,其中一家公司目前已被吊销。

周某芬的父亲名下也有一家公司,亦从事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金属材料等销售。

周某芬曾和其他人在长江边建了个沙场,把石子、水泥卖给王振华名下的房产开发公司。“靠卖沙子,一年至少盈利上百万,但远不够她用来吸毒的。”

周某芬长期吸毒,耗费家中很多钱财。急需用钱的时候,她曾雇佣打手向别人讨要钱财,“不能反抗,打手一拳就把牙打没了。”

去年年底,他和周因为工作事宜联系过。当时,周某芬已在徐州居住了,“她把户口也迁过去了”。

新城董事长猥亵女童的新闻发酵后,周某芬朋友王江突然想起来,2014年,周某芬也曾主动提出想带他的妹妹去上海玩,被他以妹妹读大学有课为由拒绝。“我不知道周什么时候开始为王介绍女孩,现在想想很后怕”。

发表评论

必填项已用*标注